我在埃及出生。
我搬到法國的時候,我就是埃及人。
當我回埃及看家人,我算外國人。
我搬到美國的時候,我是一個法國人。
而我回法國看朋友時,我是美國人。
雖然我在法國長大,但我從來不是法國人。
我也不覺得我是美國人。
我一直沒有真正屬於任何地方。
因為我的身份與國家沒有緊密的聯繫,我從不關心政治。
故鄉一直是我家人所在的地方,無論我們住哪一洲或者我們說哪一個語言。
因為我不屬於任何地方,比較容易離開去尋找別的地方。
我與倫敦有過一段感情,我在那邊住了幾個月。我被它的文化和幽默迷住了。
我不認為我可以在那適應或生活很長的時間,但是我在英國比在法國舒服。
我回美國的時候這段關係和平地結束了,儘管我仍然對英國情有獨鍾。
從小中國文化吸引了我。在法國我最喜歡的餐廳是中國餐廳。
我一直覺得筷子比叉子有道理。漢字一直使我著迷。
我從小一直都有參與某些亞洲武術。
在探索靈性和哲學時,東方的答案比西方的答案更令我滿意。
在台灣居住三個月後,我知道這是我感到最平靜的地方。
我一直說:「台灣的生活更有意義」。
雖然美國憲法向我們推廣「追求幸福」,但在台灣生活讓我發現幸福是一件正常的事情,很自然,「幸福」就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。
台灣是一個文明國家而美國是個法治國家。從表面上看,這兩件事情很相似。但是一個法治國家不一定是一個文明的國家。
在美國第一價值觀是個人主義。你可以一個人在這個地方賺很多錢。美國的法治系統也會幫助你保護你的財產。你可以花所有的時間專注於自己的慾望,無盡地追求。在美國每個人就像一座島嶼。
在台灣最重要的價值觀是家人和社會。人不是孤島,他們相連。就像海洋中的水滴。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很小。互動多了,更少的時間沈迷自己的自我,所以生活變得更加自發。這樣讓生活比較容易,而且當我們不妨礙生活時它會變成一個美妙的冒險~比我們計劃的更好。